作为缓释和控释肥应具备的几个详细规范:
即在25℃下:
(1)肥料中的营养在24h内的释放率(即肥料的化学物质形态转变为植物可应用的有效形态)不超越15%;
(2)在28d内的营养释放率不超越75%;
(3)在规则时间内,营养释放率不低于75%;
(4)专用控释肥的营养释放曲线与相应作物的营养吸收曲线相吻合。
控释肥弛缓释肥的类型依照其溶解性释放方式通常分为3品种型:(1)物理障碍性要素控制的水溶性肥料,如包膜颗粒肥料和基质复合肥料,包膜颗料肥料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有机聚合物包膜肥料(热塑性和树脂类)和无机包膜肥料(如硫磺、矿物质包膜);(2)微溶有机氮化合物,可进一步划分为生物可降解的微溶有机氮化合物(如脲甲醛和其它脲醛缩合物)和主要以化学降解的化合物(如异丁烯环二脲);(3)微溶性的无机化合物,如金属磷铵盐、局部酸化磷酸盐等。
控释弛缓释肥划分为扩散型、腐蚀或化学反响型、收缩型和浸透型4类在氮肥中参加生物抑止剂(如脲酶抑止剂和硝化抑止剂)已被以为是提供了某种意义上的氮素迟缓释放,特别是在阳离子交流量(CEC)较高的土壤中。但它们在施入土壤后只是延缓了尿素水解转化成铵或抑止硝化细菌将铵离子氧化而转变成NO-2和NO-3的过程,不能称作缓释或控释肥,而被称为稳定性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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